據國家發改委官網20日消息,為進一步推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制定了《增量配電業務配電區域劃分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劃分原則、申請與辦理、資產與用戶、變更與管理等相關事項。
根據《辦法》,配電區域劃分應堅持公平公正、安全可靠、經濟合理、界限清晰、責任明確的基本原則。增量配電業務應符合國家電力發展戰略及產業政策,符合省級配電網規劃,并滿足國家和行業對電能配送的有關規定及標準要求。同時,配電區域劃分應與國家能源政策相銜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公布的各類能源行業示范項目中已包含增量配電業務并明確供電范圍的,配電區域原則上與其保持一致。
《辦法》指出,鼓勵以滿足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為主要目標的增量配電業務,支持依據其可再生能源供電范圍、電力負荷等情況劃分配電區域。不得依托燃煤自備電廠建設增量配電網,防止以規避社會責任為代價營造成本優勢。
文章來源:北極星電力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