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網一直存在“兩頭壟斷”的局面和企業電費過高的現象,為改善這一現象,國家發改委對我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實施了一系列改革。5月31日,記者從國家電網了解到,目前,有安徽、湖北、北京、冀北等11家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標準已獲得國家發改委批復執行;有15家省級電網正處于輸配電價測算階段,預計今年上半年實施批復。此外,南方電網公司也在五省區開展了改革,這意味著上半年我國將實現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在省級電網全覆蓋。
據介紹,輸配電價指銷售電價中包含的輸配電成本,相當于電的“運費”。電網公司的收入主要來自于低價向發電公司買電與高價向電力用戶售電的費用之差,也就是實際的輸配電價,它不包含任何的區域或阻塞信號,中間環節的輸配電價并不需要單獨核定。
據了解,為逐步打破電網企業的“兩頭壟斷”局面,國家發改委曾在2015年“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指出要“管住中間、放開兩頭”,提出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在今年1月頒布的《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試行)》又明確了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提出要按照資產和實際運維核算輸配電成本,同時建立“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激勵機制。依據“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的辦法核定,電網企業可按照核定的輸配電價標準向參與電力市場化交易的用戶收取過網費。有業內人士指出,此舉將一改此前電網“兩頭壟斷”的局面,企業電費或將大幅降低。
對此,國海證券分析師譚倩也認為,輸配電價的改革,有利于疏通整個電力從發電到終端售電的全市場定價體系。使發電企業的成本能夠有效傳導至終端,將中間輸配環節成本盡量壓縮到最低,用戶能夠享受到電價下調的實惠,使發電企業成為真正的公用事業企業。
對于電價的核定,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指出,目前國際上核定電價的標準普遍會依據電壓等級和輸送距離兩方面因素。而目前,我國的電網輸配電價的核定僅依據價格的等級,沒有考慮距離,這也導致對電網企業的成本核算的精確度偏低。
對此,韓曉平認為,我國對省級電網輸配電價的改革還需繼續完善。而此次改革的目的和意義就在于,通過改革促使有交易能力的電網企業逐步由政府定價轉變為市場定價,并逐步確立核定電價的合適方法。此外,韓曉平還指出,對于電網企業而言,電網輸配電價改革能夠打破企業以往的雙重壟斷局面;對于用戶而言,因為改革而降低的稅費能夠使用戶享受更低廉的電價。
文章來源:網易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