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于今日就2016年改革工作進展情況舉行新聞發布會,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表示,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9號)精神,全面落實各項改革任務,推動電力體制改革取得了重要進展。
王強稱改革主要在以下五點體現,一是改革主體責任全面落實,多模式試點格局初步形成。截至2017年1月,除西藏自治區正在制定試點方案外,已有21個省(區、市)開展了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9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開展了售電側改革試點,3個省(區)開展了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納試點,形成了以綜合試點為主、多模式探索的格局。
二是輸配電價改革實現省級電網全覆蓋,為多方直接交易奠定了堅實基矗中發9號文件出臺前,發改委在深圳、蒙西電網先行啟動了輸配電價改革試點;中發9號文件出臺后,試點范圍逐步擴大到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2017年上半年輸配電價核定工作將全面完成。2016年12月,制定出臺《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定價辦法》,明確了省級電網共用網絡輸配電價制定的原則和方法,并建立了對電網企業的激勵和約束機制。
三是全面完成交易機構組建工作,為電力市朝交易搭建了公平規范的交易平臺。區域層面,組建了北京、廣州電力交易中心,成立了市場管理委員會。省級層面,南方電網公司營業范圍內,云南、貴州、廣東、廣西、海南五省(區)全部以股份制形式成立了電力交易機構;國家電網公司范圍內,山西、湖北、重慶三省(市)也完成了股份制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工作。
四是加快向社會資本放開配售電業務,競爭性電力市場初具規模。一方面,制定出臺《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和《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建立了市場主體準入退出機制和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另一方面,組織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公布了105個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項目,為社會資本參與增量配電業務提供了示范。
五是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更多發揮市鋤制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2016年,全國包括直接交易在內的市朝交易電量突破1萬億千瓦時,約占全社會用電量的19%。每度電平均降低電價約7.23分,為用戶節約電費超過573億元。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正在制定《關于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通知》,擬適時出臺。
文章來源:中金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