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的發布,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正式拉開帷幕。目前,各地對率先推進的輸配電價改革先行試點反響積極;電力市場建設工作或將全面推進。
分析人士稱,節奏穩定、時機精確的新電改政策“組合拳”開始顯現引領效應,并為改革的成功打下重要基礎。
各地沖刺入圍電價改革試點
根據安排,在過去兩年深圳、內蒙古西部、寧夏等7地開展輸配電價改革先行試點的基礎上,2016年3月,北京、天津等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也被列入試點范圍,目前正制定相關方案,擬于5月底前上報。目前,江西等省區已提交試點申請;安徽、陜西、湖南、福建、河北、四川等則擬定了本省電力綜合改革方案或售電側專項試點方案,正在征求意見;遼寧、黑龍江、浙江等也將其列入議事日程。
在地方積極響應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同時,終端售點開放改革環節也取得重要進展,廣東、重慶首批售電側專項改革試點及貴州、云南首批兩個綜合試點近期正式起步。其中,云南、重慶、廣東進展更快,已有實質購售電交易;而《貴州省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方案》已于本月16日公布。
據媒體報道,目前《非現貨試點地區電力市場基本規則(試行)》、《現貨試點地區電力市場基本規則(試行)》等文件已進入內部征求意見環節。根據現有思路,開展現貨市場試點需要同時滿足各地發電市場需求、可再生能源比重裝機、跨省跨區售電量占本地比重三項考察指標。
目前已完成征求意見的《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電力市場監管辦法》、《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等一系列配套細則對交易的組織、校核、執行、結算、偏差處理、信息反饋、市場干預等進行規定,建立了較完整的中長期交易體系,初步滿足近階段各類市場交易需求。而最為關鍵的現貨市場建設被認為是市場化改革能否成功的“最后一公里”。
目前已在討論環節的具體內容包括開展現貨市場試點,單一市場主體參與市場交易的裝機份額原則上不超過30%、或最大四家發電企業市場份額不超過65%、或市場集中度指數(HHI指數)不超過2000,水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占本地統調裝機原則上不超過30%,跨省跨區受電量(不含“點對網”送電電量)占本地統調發受電量比重超過30%。
來源:鳳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