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南海召開的一場經濟形勢座談會上,聽到有企業呼吁商業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李克強總理當即要求有關部門派出督察組,加大落實力度,消除政策執行中的“中梗阻”,堅決避免截留改革紅利。今年早些時候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決定,實行商業用電與工業用電同價,將全國工商業用電價格平均每千瓦時下調約1.8分錢,減輕企業電費負擔,而在現實執行中卻是變了味。
去年以來,面對復雜嚴峻的國內外經濟形勢,為了促進中國經濟“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國務院先后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從簡政放權到“金融十條”,從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到資本市場“新國九條”等,既是為激發市場活力,也是希望通過改革出效益。遺憾的是,諸多政策并沒有一一落到實處。
政令不暢,原因眾多:一是庸政與懶政,某些地方官員不愿作為,導致有政策無執行;二是選擇性執行,對自身有利益的就執行,無利益的則不作為;三是地方政府出于局部利益考量,有意無意抵制某些政策的執行;四是政策措施的落實過程中,還存在著體制機制的障礙。因此,要糾正政令不暢的現象,必須對癥下藥,抓住問題的本質。
目前改革已經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利益關系的調整,箭在弦上。這種調整,必定在更大的范圍內,更深的程度上,觸及權貴階層和“新貴”們的既得利益。為此,必須盡快完善相關法規制度,依法破解“中梗阻”,依法打通“最后一公里”,依法糾正推諉扯皮、拖延應付等庸政懶政行為,依法問責陽奉陰違或和中央叫板的大小“老虎”,嚴厲打擊那些敢于挑戰中央權威的“貴戚”和“新貴”。
同時,我們也應該認識到,要理順中央決策與地方執行的關系,走出“政策出不了中南海”的困境,維護政策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切實推進改革,成立督導組是遠不夠的,還要調整當前中央與地方的關系,要厘清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權限,將兩者關系建立在法治框架內,以法治權,分權制衡,加強對權力運行的法治約束。同時,少用行政手段,多用市場方式,提高調控水平。
無論從中國經濟社會的長遠發展出發,還是為緩解短期經濟下行的壓力,打通政令不暢的“堰塞湖”都是至關重要的。唯有如此,改革的步伐才會更加穩妥、快捷,改革的前途才會更加光明。
來源:北極星電力網